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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游泳池卫生质检不达标 当事人受警告处罚

金融 06-18

  小区游泳池卫生质检不达标 当事人受警告处罚,2021年7月14日,区卫生健康委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辖区某公司小区游泳池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并现场对该小区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进行了监督抽样,于当日送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卫生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小区游泳池水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水质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小区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行为属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此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调查与处理】

  2021年8月4日,收到区疾控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后,卫生监督员于当日向该公司直接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卫生检测报告,并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鉴于该游泳场所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卫生监督员于2021年8月5日予以立案。2021年8月11日,卫生监督员对该公司小区游泳池的现场管理人员赵某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并作了询问笔录,管理人员承认是他们水质处理不当造成了检测结果不合格,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该公司小区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1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当天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该案结案。

  【法律分析】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在案件调查、处罚事先告知期间,处罚机关均依法告知了被处罚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和举证质证权利,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充分听取了被处罚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辩解意见。被处罚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中某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于公共场所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行政处罚,一直以来都有着较大的争议,一是认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出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处罚条款;二是认为应该适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进行处罚。本案卫生监督员通过深入研读法律条款,认为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太适用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最终认定使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来进行行政处罚相较于前者更为合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本案中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太适用此项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检测结果不合格,导致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因此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公共场所进行行政处罚是合理合法的。同时,也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修订条例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处罚条款,以便于基层实际操作。

  【典型意义】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游泳池已经成为人们休闲、健身的热门场所之一,保障游泳池水质卫生安全,避免疾病传播就成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游泳场所水质是否达标也一直是广大游泳爱好者最关心的问题,相较于常年开放的室内游泳场所,季节性开放的室外小区游泳场所由于经营者变更频繁,小区游泳池硬件设施老旧不足等原因,监管难度更大。本案就是在对游泳场所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并有当地媒体进行专门的跟踪报道,社会关注度较高,有助于执法效果的显著提升,同时也有良好的普法效果。

  文/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提供

  区人民医院去年完成介入手术1467台 x射线下的生命守护神

  日前,在区人民医院,有一群头戴铅帽、身穿铅衣、系着铅围脖、戴着特制防护眼镜的医生,他们在忙着为患者做一台介入手术。

  这群“铅衣人”就是该院介入室的医生。平常,他们分布在临床各个科室,在解除患者病痛时,需要借助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技术(DSA),即进行介入手术,在医学影像设备的引导下,将特制的导管、导丝等精密器械引入人体,对病态进行诊断和局部治疗。

  区人民医院介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介入室几乎所有的手术都要在X射线的引导下完成,普通人接受一两次X线照射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但是介入室医护人员在手术台前一站就是数小时,长时间暴露在高强度的X射线下,受射线影响相当于拍千次左右的胸片。为了减少辐射所带来的伤害,铅衣成为介入室医护人员抵御高辐射量射线的必要装备。整个治疗过程,医护人员都需要比其他科室医生多穿一件重20斤的铅制防护服。

  “我们经常会深夜接到急诊电话,但不论刮风下雨,大家都会及时赶到,为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努力。”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副主任、介入室医护成员曹照健说。

  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区人民医院就完成介入手术1467台,其中,急诊介入手术达235例。“患者的生命健康至高无上,以后,我院将更加努力打造优秀的团队,以高端的技术,用最短的时间,为患者争取生命的希望,让每一个家庭更加和谐美满。”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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