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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头条之后瓜子二手车违反广告法罚1250万 瓜子声明已经申请行政复议

科技 11-30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简称“海淀分局”)责令金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50万元。瓜子二手车对启阳路4号表示,公司内部已经收到相关匿名邮件,目前还在核实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间,金瓜子根据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

  花费1250万元发布了一条15秒钟的视频广告,其中广告词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对于“遥遥领先”一词的准确性,金瓜子向北京工商出示的材料证明,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瓜子二手车的成交量为85874辆。但是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在这一年间,85874辆的销量并非业界领先,事实上在同一期间内,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成交量则为92375辆车,均超过了瓜子网二手车的销量。

  11月30日消息,今日有消息称瓜子二手车因“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瓜子二手车)开出行政罚单,罚款1250万元。瓜子二手车随即发出声明表示: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瓜子二手车声明如下:

  首先,感谢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感谢海淀区政府的支持,我们会继续积极与监管部门建立沟通管道,在其指导下确保自身健康稳定的发展,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但针对该决定瓜子二手车也深感遗憾,我们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为此,我们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诚信、遵纪守法一直是瓜子二手车的经营前提。我们再次重申,“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瓜子成交量的审计结果,结合公开数据:2016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2017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台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2018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达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达到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瓜子成交量持续占据领先地位。

  广告的作用是广而告之,不能最终决定交易。二手车交易的服务链条较长,成交的关键更在于产品体验与服务承接能力的优劣。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二手车行业快速发展将对我国汽车消费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相信相关部门会本着广告发布所依据的数据、事实以及对行业、对企业推动扶持的态度,给出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

  瓜子二手车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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