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和粗人 美国北方两种名誉的碰撞
在发掘19世纪美国北方人(以下简称北方人或北方)名誉观的轮廓时会提到前文中所述的许多概念。故笔者建议在读本篇之前先读前篇。
斯多葛-基督徒式的名誉在北方
中上阶级:绅士的名誉
和维多利亚人一样,北方人也经受了经济、地理、社会的剧变——工业化、城市化、流动性增加、福音派信仰以第二次大觉醒的形式传播。故而并不奇怪二者名誉的理想的演化过程十分相似。而另一方面,美国地理的独特性又让北方人发展出独特的构件,他们调试出一种新的、与大西洋对岸不同的斯多葛-基督徒式的名誉准则。
举例而言,维多利亚人所谓的“绅士风度”强调的是教养、体统、举止、仪表,以及最重要的“品味”——而在大西洋左岸这些东西并没有被广泛接受。同样的,优雅而规范的礼仪也让刚独立的美国人联想起欧洲原宗主的王公贵族味,虽然宗主国名义上也是个民主化的国家。对于福音派信仰的宗教热情建立起的一种标准,就是教养高于物质和世俗。然而也有人认为真正的男子气概需要某种程度上的粗犷,而娘娘腔优雅与这个国家的粗犷本质向抵触,甚至与其民主精神不符。也有些人担心外在的涂脂抹粉会隐藏人内心的腐败本质;而对于那些内心是真实的人,即使外表看起来有些粗鲁,亦属小节。
而硬币的另一面,白手打天下的精神则被美国人推崇到了极致。在这个充满新移民的国家里,人们不再被旧祖国的传统所束缚,而他们居住的这片土地处处是机遇。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伦理观已成了美国精神的同义词。19世纪初美国人已经有了像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的真正成功故事,故事中的榜样传递出一个信息,那就是在这个世界里只要一个人勤劳、节俭、自足、正直,他就能上升到他想到的任何位置。正因为如此,个人品德与经济成功的联系性在北方人的名誉价值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富兰
克林箴言集《穷理查历书》常被视为美国资本主义精神的注脚
北方人的中上阶级看重合乎道德赢来的地位,再加上美国梦驱动起比英国社会更剧烈的流动性,以及美国人对个性和独立的爱好——几个因素让美国人的名誉观迅速地从公共名誉转入个人名誉。公共的声誉对于绅士依旧重要,如果一个人背上不道德或懒惰的名声,那么意味着被关在社交和生意合作的大门之外。然而在新的社会、经济、地理形势下,人们越来越依靠与陌生人建立的关系。这时自控成为最重要的德行,被人冒犯名誉而进行肢体反击成了一种愚蠢的匹夫之勇。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你呢?男子汉只用自己劳动的果实反击流言中伤。绅士们开始专注以自己的良知为判断自我价值的标准,而更少用他人的意见。决斗在北方虽然没有被完全杜绝,但已经不再流行。虽然北方绅士被人冒犯时也至少有会和人打一架的心理准备,但如果他决定走开,那这个决定也不会损害他的名誉感。北方绅士只有在被严重挑衅时才会反击,并同时头脑清醒地强调他“别无选择”。当然什么情况才是严重挑衅,这是个很主观的问题,因人而异。
除却着重点上的小小不同,北方人的名誉价值基本与维多利亚英国人一致:是一套基于礼貌、虔诚、道德、禁欲主义,和勤劳的准则。北方名誉观的格言也和英国人的一样,律己。美德将人与人羁縻在一起;自控的人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和对他人带去的影响,他们抵制犯罪的引诱,控制自己的情绪,能够将轻浮的干扰放在一边,努力工作出人头地。律己赋予北方名誉的精义就是“泰然自若。” 一名北方的绅士能在肢体冲突中保持冷静; 他喜怒不形与色,能对冒犯他的人笑言以对,绝不出洋相。一个北方人如果头脑发热不能自控,失去了他的“酷”,会自责自己“忘记了男子气概”或者处事“不男人”。
黑帮
混混
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一样,北方名誉是斯多葛-基督徒式名誉观的一个变种。这种价值被社会的中层和上层所接受,但并没有很深入劳工阶级。北方社会经济阶梯中的最底层的人们常被上流社会称为“粗鄙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名誉文化,但却与那些穿着考究的同胞们的一套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