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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关于政 府要禁止杀年猪等谣言的说明

綦江 12-13

  最近我区流传“政 府12月15号过后不能杀年猪了,没有杀的还要自己掏1600块把猪给埋了”,“2019年1月1号开始农村还有喂养的猪没杀的,政 府统一处理,每头猪补偿农民500元”等谣言。特此说明这条信息是假的。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非洲猪瘟防控的科普知识。

  一、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 严重危害着全球养猪业。我国将非洲猪瘟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烈性外来疫病,其强毒力毒株对生猪致病率高,致死率100%。

  二、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 除家猪和野猪外, 其它动物不感染该病毒。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却没有危害,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

  三、非洲猪瘟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只能采取扑杀净化措施。

  四、非洲猪瘟症状与常见猪瘟相似,如果免疫过猪瘟疫苗的猪出现无症状突然死亡异常增多,或大量生猪出现步态僵直,呼吸困难,腹泻或便秘,粪便带血,关节肿胀,局部皮肤溃疡、坏死等症状,可怀疑为非洲猪瘟。

  五、养殖户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时,应立即隔离猪群,限制猪群移动,并立即通知当地村级防疫员或当地兽医机构,同时要做好消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动监管。村级防疫员要加强疫情排查,早期识别感染,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应协助养殖户隔离猪群,限制移动,并加强消毒,及时上报。屠宰场官方兽医要重点排查淋巴结等器官组织的症状,发现有类似猪瘟症状的,要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并按要求采集抗凝血、扁桃体、肾脏、淋巴结等样品送检。

  六、防控非洲猪瘟,重点是做好猪群饲养管理,做到“五要四不要”。“五要”:一要减少场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二要对人员和车辆入场前彻底消毒;三要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四要对新引进生猪实施隔离;五要按规定申报检疫。“四不要”:不要使用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喂猪;不要散放饲养,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不要从疫区调运生猪;不要对出现的可疑病例隐瞒不报。

  七、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点半径3公里为疫区、10公里为受威胁区。疫点疫区的所有生猪扑杀并无害化处理,疫区隔离、封锁、消毒。全区停止生猪屠宰、交易活动,对生猪及产品严格监管。

  我区目前没有非洲猪瘟疫情,也没有强制要求限时杀过年猪,更没有强制统一销毁处理饲养的生猪,有可能是不法商贩制造的谣言,让饲养户低价出售,牟取暴利。请广大市民理性认识,识别不法商贩的阴谋,正确对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合力营造共同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也请广大养殖户不要使用潲水饲喂生猪。今后如有类似情况,敬请大家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不要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类似的消息,以讹传讹,以免引起广大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如有肉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区食药监分局:48618651,有不明原因死亡生猪问题及私屠滥宰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区动监所:48612713,对制造谣言举报请拨打110,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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