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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搬迁要员工同意?惠州一公司搬迁被22名员工起诉,索赔500万元

热点 05-20

5月19日,张某敏等人诉惠州某盛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公布。

该案中,惠州某盛公司,因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政府规划要求等因素,在2013年12月,计划将公司地址从惠城区迁移到仲恺高新区,内部的1000多名员工也将随着生产厂房搬迁。而由于上班路程问题,许多员工不愿意搬迁,某盛公司考虑到员工个人因素,便向政府沟通,决定将原有地址的车间保留3年,并留下部分员工在此处工作。

 

厂房搬迁要员工同意?惠州一公司搬迁被22名员工起诉,索赔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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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0日,三年期已满,某盛公司遂决定关闭惠城区原厂,并将此地员工迁移新厂,考虑到员工生活问题,公司另提供了交通补贴单次往返15元,员工还将享有免费住宿、搬迁奖励、生活补贴待遇等。其中从事生产操作的20多名员工,与公司多次沟通,但意见始终不统一。

在拒绝了公司的提案后,张某敏等22名员工,一纸诉状将某盛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加班费、补偿金、高温津贴、未休年假工资等500余万元。

 

厂房搬迁要员工同意?惠州一公司搬迁被22名员工起诉,索赔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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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张某敏等22名员工的诉讼。理由是:某盛公司因经营需要搬迁厂房是合理的,并且已经考虑到劳动者切身利益,为其提供了便利条件,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得要求经济赔偿金。同时张某敏等22人要求公司赔偿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要求,这是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

惠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后,张某敏等人不服从审判结果,提出上诉,2017年12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法院表示,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因自身需要搬迁属经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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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有部分网友认为,公司搬迁确实会对员工个人生活产生影响,每天上下班路程可能会多出好几个小时,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也有网友觉得,这20多名员工应该心平气和的跟公司谈谈,也许会有好的解决办法。

同时也有网友支持法院的判决结果,网友表示,这个公司已经很人性化了,不仅留出了3年缓冲期,还给员工提供了许多补贴;也有网友认为,20多人索赔500多万,好像有点太多了;更有网友提出,市内搬迁本来就合理,员工们应该仔细研究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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