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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委原常委胡洪春被双开:违规为罪犯假释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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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委原常委胡洪春被双开:违规为罪犯假释提供帮助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查,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销毁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虫草推销等有偿中介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不力,对辖区内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负重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违规为罪犯假释提供帮助,致使罪犯被假释后,又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

  胡洪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洪春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胡洪春简历

  

 

  胡洪春,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嘉鱼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0月任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书记员;1986年3月任硚口区团委办公室主任;1989年1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1991年5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保密局局长、区民营办主任;1997年4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2000年7月任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01年10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2004年9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援藏任西藏自治区乃东县委书记);2007年11月任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正局级);2009年8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2009年12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年9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书记;2015年2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8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武汉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2019年2月起,不再兼任武汉市委统战部部长。

  (原题为《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鞍钢集团原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袁雪峰被双开

  据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国家监委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经鞍钢集团党委批准,鞍钢集团纪委对鞍钢集团原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袁雪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辽宁省监委对袁雪峰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袁雪峰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党的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两面人;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欺骗组织,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办理父母丧事、年节假日大肆敛财,违规收受巨额礼金、贵重礼品,安排他人用公款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擅自变更公务出国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工作上独断专行,官僚主义严重,敷衍塞责,瞒报安全事故,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决策重大事项,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生活上奢靡腐化,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频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经济上贪婪无度,截留下属单位收入,克扣基层职工薪酬,数额特别巨大,形成“小金库”,乱支滥用,挥霍浪费;甘于被“围猎”,与供应商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多次与供应商到境外赌博,供应商为其提供巨额赌资;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袁雪峰身为中管企业党员领导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其对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组织的教育挽救无动于衷,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鞍钢集团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雪峰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鞍钢集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鞍钢集团公司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经辽宁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袁雪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袁雪峰简历

  袁雪峰,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辽宁省辽阳市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任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助理兼生产处处长;

  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任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党委常委、副经理;

  2005年4月至2013年7月,任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2013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鞍钢集团综合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筹建组组长、总经理兼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鞍山冀东水泥公司董事长;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筹建组组长兼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鞍山冀东水泥公司董事长;

  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鞍山冀东水泥公司董事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任鞍钢集团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

  2019年7月,鞍钢集团解聘袁雪峰鞍钢集团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上级纪委书记三次严肃谈话后,湖南这名市委副书记主动投案

  常宁市是湖南衡阳市代管的县级市,今年以来,当地反腐败工作屡获进展。

  

 

  唐奇林 资料图

  5月20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常宁市委副书记唐奇林同志涉嫌违纪,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9月15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在2版刊文《湖南: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促多人主动投案》,披露了部分唐奇林主动投案背后的细节。

  “我一时糊涂犯了错误,现在迷途知返、讲清问题,希望组织会拉我一把,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5月20日,湖南省常宁市委副书记唐奇林因涉嫌违纪到衡阳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在接受调查时,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上述中纪委机关报报道透露:一名衡阳市纪委监委干部告诉记者,在唐奇林投案后所写的检讨书中,写到在他主动投案之前,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泽友三次与他谈话,既严厉指出其存在的违纪问题,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又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清问题。

  多次的交心与教育,促使唐奇林认识到了“迷途知返,拉一把;不知悔改,严惩不贷”的道理。而就在同时间,面对组织挽救不珍惜、不悔改,反而对抗组织审查的常宁市纪委原常委李华山被衡阳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刘泽友表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既能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又可以唤醒其对组织的信任和依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反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让腐败分子无路可逃、无路可退,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有357人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公开简历显示,1976年7月出生的唐奇林是湖南衡南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衡南县泉溪镇文秘、团委书记、党政办主任,共青团衡南县委副主任科员,衡阳市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宣教室副主任,常宁市市长助理,常宁市副县级干部、官岭镇党委书记;2011年6月至2016年8月任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6年8月至今任常宁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第一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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