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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贫困大学的入学资助政策

綦江 06-02

  缴不起“学费、住宿费”

  ——国家提供贷款解决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到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

  该贷款项目金额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额,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需支付利息,由财政全部承担。学生在毕业后10年内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如果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不用担心,可以到就读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二者不能重复办理。目前很多高校均要求学生回户籍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高校办理贷款的程序相对较复杂。另外,对于学生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政策。

  上学没“路费”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来送行

  从2013年开始,我市就启动了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而今年将继续实施。

  凡今年参加高考,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都可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同时提出申请。

  具体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没得“生活费”

  ——努力就能解决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

  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按月发放,资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发生“特殊情况”

  ——多方联系解决

  除了以上常规助学申请之外,针对在开学前未能申请到助学贷款,或者开学前家庭突然遭遇变故的学生,还可以直接通过高校的“绿色通道”进行先报到注册入学。

  当前,很多社会公益机构都开设了一些助学活动,筹集社会捐款帮助贫困学生上大学,比如福彩资助、“金秋圆梦”等。对此,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直接与社会捐赠单位联系,争取相关社会捐助。

  友情提示:以上具体政策可向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古南街道陵园路43号原老教委办公楼。联系电话:85880819、85880732。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咨询)或各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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